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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话 李晓出走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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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对于李晓为什么没有在路上,基本上只有两种可能。第一种是李晓练就了飞毛腿,第二种就是有人捎李晓去镇上或是枫林村,显然是第二种可能性。

    停车望着前方,刘旭很失望地往回行驶。

    在离大湾片区还有千余米的位置,刘旭突然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由于他是在一瞬间停下来的,所以他整个人往前晃了下。要是之前车速再提高个十几码的,刘旭很可能已经被甩出去了。

    停好摩托车,刘旭跑到了路边。

    路的这一侧是一条通往农田的小路,而李晓正抱着行李坐在小路的一块大石头上,并呆呆地望着她眼前那片已经收割完的稻田。这片稻田水源充足,所以在阳光的照耀下,蓝天白云都倒映在田里。加上偶尔微风会吹过水面,所以荡起的粼粼微波就扩散向一周,撞到边缘后又往相反的方向扩散。

    如此重复着,整个稻田出现了成千上万条互相交错着的微波。

    听到脚步声,没有扭过头的李晓道:“刘旭,不知道为什么,我很喜欢乡下。”

    “空气新鲜吗?”

    “这算是一方面吧。”停顿了下,眼睛都不舍得眨的李晓道,“我上的护校环境很差,偶尔还得戴着口罩去上课,所以我非常的讨厌环境污染。要是在和政县大医院上班,空气其实也还好啦,但跟大洪村根本没办法比。每天早上醒来走出家门后,我就能看到远方那郁郁葱葱的森林,还能看到长在墙下的杂草。杂草不好看,可看到绿色,我就莫名的喜欢。刚刚决定要离开的时候,走着走着我就被这里吸引了。”

    “要是没有收割,这里会更漂亮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一直都很漂亮,不管是哪个季节,只是漂亮的程度不一样罢了。”看了眼刘旭,面带微笑且下巴压着行李的李晓继续道,“刚刚我坐在这里一动不动的时候,还有两只青蛙从田里钻出来,趴在我的脚上休息。就是那种比拇指大一点点的青蛙,土色的。长得是不好看,可因为在大城市基本上都看不到,所以我特别的喜欢。因为我打了个喷嚏,呱呱两声后,它们就直接跳进了水里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喜欢,你就留下来吧。”

    打了个呵欠,李晓喃喃道:“之所以选择呆在你的诊所,其实不只是因为我答应过你,还因为我喜欢到处都是绿色的乡下。刘旭,之前是我先骗你,你才抢走我的手机的,所以我在这里跟你道歉。”

    “你那不算骗我。”坐在李晓边上,刘旭继续道,“就是抬杠罢了,咱们两个就像欢喜冤家,总是喜欢跟对方吵一吵。要是太多天没有吵,指不定咱们两个都会不习惯,呵呵。”

    “或许吧。”看到一只青蛙跳到小路上,李晓做了个噤声的手势。

    眨着双大眼睛,歪着脑袋的青蛙就盯着李晓。在盯了足足一分钟后,呱的叫出声的青蛙直接跳到了李晓脚上,匍匐着。

    看到这一幕,李晓笑得非常的甜,她还用眼神示意刘旭看。

    刘旭搞不懂青蛙干嘛那么的喜欢李晓的脚,难道这只青蛙是公的不成?不过就在刘旭想不通之际,听到路上传来声响的青蛙噗通一声跳进了水里。

    见是一老农扛着锄头走下来,刘旭缩了下脚。

    刘旭不认识这老农,不过老农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,老农还是对着刘旭笑了笑。老农笑得非常憨厚,这让刘旭也礼貌性地对老农笑了笑。

    走到水田前,老农将扛着的锄头搁在了一旁,随后脱下鞋子并卷起裤管。做完这一步,老农并没有直接下水,他还拿出一张烟纸,并倒了些烟草在烟纸上卷好。刁起草烟后,拿出打火机点上并抽了两大口,老农这才下了水。

    拿起一旁的锄头,老农往前方走去。

    收割完水稻,田里会有很多水稻的根茎,所以老农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根茎都挖起来。要是不挖的话,根茎还是会在泥下生长。当然,因为植物腐烂后算是肥料,所以水稻的根茎还是会留在田里,这样就等于给水田施了一次肥。

    水田的水质越肥,下次种出的水稻就会越好。

    看了片刻,刘旭道:“咱们差不多该回去吃饭了。”

    “谁要跟你回去啊?”

    见李晓嘴巴都撅了起来,刘旭笑道:“我的诊所真心不能少了你,你是最重要的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知道我是最重要的,以后你就不许惹我生气,更不能对我做出什么什么的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就像那次在更衣室。”停顿了下,李晓继续道,“我跟你说,悠悠很喜欢你,甚至把你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。为了讨你开心,她甚至还希望自己的胸变得更大,更希望自己某个地方能一直很紧,她知道你喜欢紧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见刘旭显得有些冷淡,皱紧眉头的李晓问道:“这么冷淡,难不成你对悠悠的态度是随便玩一玩?”

    “要热情的话也是对悠悠的吧?难不成你说完,我就得把你抱住,然后说我很在乎悠悠?”

    “切!”将行李扔给刘旭后,拍了拍屁股站起来的李晓道,“我饿了,赶紧带我回去。”

    “我就等你这句话!”

    走到大路上,刘旭就将行李递给李晓并骑上摩托车。待李晓坐好后,极为兴奋的刘旭就着李晓前往李燕茹的家。

    离李燕茹家还有一段距离,见陈甜悠一直站在门口,李晓都有些过意不去。要不是之前被刘旭气到,李晓也不会收拾东西走人。说真的,她之所以愿意回来的一个原因是她喜欢乡下,还有一个原因是她喜欢不会有约束感的诊所。但最重要的原因是,她跟悠悠现在关系变得非常的好,简直就像亲姐妹一样。

    对于独生女的李晓而言,这份姐妹情是最难得的。

    看到李晓,陈甜悠高兴得直接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刘旭还想直接将摩托车停在李燕茹家门边的,可看到陈甜悠冲过来,刘旭干脆直接停下了车。待李晓跳到地上后,刘旭继续往前开。

    一把抱住李晓,陈甜悠道:“李晓姐姐,我不许你再离开。”

    “只要刘旭不气我,我都不会走的。”

    “要是他气你,你直接跟我说啊,我就跟他冷战,哼!”

    “你就不怕冷战后,他直接不要你啊?”

    被李晓这么一说,陈甜悠反而有些怕了,皱起眉头的她怔怔地跟李晓对视。

    看到陈甜悠这番模样,李晓更知道刘旭在陈甜悠心中的地位非常重要。可让李晓担心的是,刘旭跟内衣店的老板娘还保持着身体上的关系,更可能跟陈寡妇也有那层关系。那要是这些关系被陈甜悠知道的话,陈甜悠会不会伤心得都要自寻短见?

    显然,刘旭跟她们的关系都不能让陈甜悠知道。

    笑了笑,李晓道:“要是他敢不要你,我就替你教训他。走吧,走吧,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。”

    吃过午饭,刘旭打包了一份并骑车回家。

    此时,玉嫂正坐在房间里看电视,手里还捧着一碗稀饭,稀饭表面还错落着几根腌萝卜。

    之前刘旭打电话过来,玉嫂说自己已经吃过了。事实上,她那时候还没有吃。之所以会说自己已经吃过是因为,她不想让刘旭再跑回家一趟。她知道早上刘旭非常忙,甚至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。

    之后呢,玉嫂一个人也不想吃饭,但因为肚子很饿,玉嫂就在十分钟前把早上吃的稀饭热了下。

    尽管捧着稀饭,玉嫂还是没什么胃口,坐在床边的她就眼神晃散地看着电视机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门突然被推开。

    一般情况下,很少有人会回来,最多就是王艳刘婶她们几个。而且呢,她们一般在推门前都会喊几声,所以门突然被推开,玉嫂就吓得哆嗦了下,她实在是担心老无赖这样的男人会来骚扰她。

    见刘旭笑眯眯地站在门口,玉嫂急忙将稀饭藏到身后,并问道:“怎么回来了?”

    走进房间,两只手还藏在身后的刘旭反问道:“这里是我的家,难道我就不能回来?”

    “我是以为你要傍晚才会回来。”停顿了下,显得有些尴尬的玉嫂道,“要是你想午睡,你就赶紧去洗把脸。”

    “把手伸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干嘛啊?”

    “我叫你伸,你就伸。”

    玉嫂不知道刘旭要干嘛,但她还是伸出了左手。

    “另一只手也伸出来。”

    担心稀饭洒到床上,玉嫂就将碗往屁股靠。在确定稀饭不会洒到床上后,她这才将右手也伸出来。

    见状,刘旭道:“站起来。”

    “你到底想干嘛啊?”

    见穿着朴素但难掩美态的玉嫂眉头都皱了起来,刘旭哈哈笑出了声。笑了好几声后,刘旭笑眯眯地走到玉嫂面前,并将藏在身后的保温饭桶给拿了出来。

    见状,玉嫂都感动得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顺手拿着一旁的凳子坐在玉嫂面前后,将保温饭桶放在双腿上并旋开的刘旭道:“把稀饭放到桌子上,可别洒了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稀饭?”

    “在推门之前我已经在门口了。”

    意识到刘旭早就知道了,什么话也没说的玉嫂将稀饭放在了桌子上,随后看着刘旭拿出保温饭桶里盛着好几样菜的塑料碗。拿出圆形的塑料碗后,玉嫂看到了保温饭桶里还有汤。应该是鸡汤,因为玉嫂已经闻到了浓浓的香味。

    打开双腿后,刘旭将装着汤的保温饭桶放在了两腿之间,随后用筷子夹起一块五花肉送到玉嫂嘴边。

    刚送到玉嫂嘴边,刘旭又收回筷子。

    咬下有点肥的肉并咽进肚子后,刘旭将剩下的瘦肉送到玉嫂嘴边,并道:“我知道你不吃肥肉。”

    被筷子夹着的肉被刘旭咬了一口,上面还沾着刘旭的口水。要是玉嫂吃的话,岂不是就是在跟刘旭间接接吻了?因为玉嫂跟刘旭的关系非常微妙,这让玉嫂有点难为情。

    但是呢,看到刘旭眼里的关爱,仿佛成了小女人被宠着的玉嫂还是很开心,所以她张开薄唇含住筷子。待刘旭松开筷子后,玉嫂就面带微笑地嚼着瘦肉。玉嫂吃东西一向很淑女,所以嚼着瘦肉的她两瓣嘴唇贴得非常紧,更是不会露出牙齿。

    听到吞咽声,刘旭用调羹舀汤。

    担心汤洒出来,玉嫂身子往前挪,随后将嘴巴送到了保温饭桶稍上方。

    喝到汤后,玉嫂忍不住赞美道:“燕茹的厨艺真的很好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我就希望你能经常过去吃。”

    “这很不好的。”用嘴巴接过刘旭送来的小白菜,玉嫂继续道,“毕竟那是别人的家,然后菜之类的都是她花了钱买。咱们经常过去吃的话,岂不是就跟吃白食没啥个区别?虽说很熟,可我还是觉得那样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总比在家里头吃稀饭来得好吧?”

    “在家里吃饭会更自在。”

    “要是你刚刚说你还没有吃饭,说你想在家里吃,我就买菜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很累,我不想让你到处跑。”

    夹起一块五花肉并咬下肥肉后,将剩下的瘦肉送到玉嫂嘴边的刘旭道:“其实骑车的话很快,一点也不会累。”

    “要是你精神不好,出车祸了可咋办?”说完,玉嫂又补充道,“你瞧瞧我这嘴巴,净说些不吉利的话。”

    看着玉嫂那因为油渍而泛着一层光泽的红唇,刘旭喉咙有些干。他实在是想吻住玉嫂的红唇,然后将那红唇表面的油渍都吸干净。要是可以的话,刘旭还想咬着食物并送到玉嫂嘴里,然后跟玉嫂舌吻。

    可惜,在刘旭心里玉嫂非常的神圣,不能随便玷污。

    咽下口水,眼里尽是怜爱的刘旭夹起一块鸭胗送到玉嫂嘴边。

    吃着,玉嫂笑道:“敢情我像你养的娃儿。”

    笑出声,刘旭道:“以前都是你养我,现在当然由我养你了。在我很小的时候,玉嫂你还经常帮我洗澡,你说现在我长大了,要不要我给你洗澡,保证把你洗得干干净净的。”

    “要是哪天我手脚不利索了,指不定还真要你帮我洗澡。”说到这,显得有些尴尬的玉嫂道,“你悄悄,咱们都聊到了啥?哎,要是被外人听到,指不定还以为咱们两个有什么。你跟我虽然没有血缘关系,不过我可是一直将你当成了儿子看待,所以咱们还是别聊这么奇怪的话题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舀起一口汤吹了吹,刘旭道,“张开嘴。”

    “还真像你在养我。”说着,眯着眼的玉嫂张开了薄唇。

    待玉嫂吃饱后,刘旭将保温饭桶拿到厨房洗。

    洗完后,刘旭坐在床边陪玉嫂看电视。

    其实看电视其次,刘旭是想陪着很容易孤单的玉嫂。

    聊天的时候,看到还摆在桌子上的稀饭,刘旭都有些心疼。以前他是读大学的时候,玉嫂几乎每天都是这样过来的。因为长期营养不良,玉嫂长得比一般女人来得瘦,幸好还没有受到皮包骨的地步。而且呢,虽然玉嫂有些瘦,但胸和屁股倒是挺大的。

    看着玉嫂那显得恬静的脸蛋,刘旭想起了毕业回家看到玉嫂在后门洗澡的情形。

    那次刘旭看到了玉嫂那翘挺的屁股,还看到了粘着不少泡沫的nǎi子。虽然只是匆匆一瞥,刘旭却一辈子也没办法忘记。蜂腰肥臀算是再贴切不过的形容,再加上那C罩杯的挺拔nǎi子,刘旭真觉得玉嫂的身材非常好。身材是好,但就是nǎi子下缘到腰部之间还是瘦了点。要是营养跟得上的话,稍微长些肉的玉嫂的身材会变得更好,罩杯很可能会达到D,屁股绝对会比现在还来得性感。

    当然,身材好不好是其次,刘旭就希望玉嫂能健健康康的。

    如此,便足以。

    见刘旭偶尔会握起拳头敲了敲背部,玉嫂问道:“腰酸?”

    刘旭腰酸的原因很简单,就是早上在石兰身上浪费了太多的力气。刘旭也是一个普通的男人,要是不停地做爱半个小时,那他的腰也会酸的。

    真实情况是如此,但刘旭可不能这样说。

    在玉嫂心里头,刘旭还是一个非常纯洁的处男。

    面带微笑,刘旭道:“早上去找她们的时候,我是一直往山上跑,可能是跑得太久才会腰酸吧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趴着,我给你揉揉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了。”

    “快点。”

    见玉嫂故意装得有些严肃,刘旭忍不住笑出了声,随后仿佛被玉嫂降服的他乖乖脱掉上衣并趴在了床上。

    因为这张床是玉嫂睡的,所以整张脸都压在被单上时,刘旭就闻到了淡淡的体香。玉嫂的身体一直都很香,这是刘旭小时候跟玉嫂睡觉就得出的结论。那时候跟玉嫂睡觉,刘旭总是喜欢往玉嫂身上蹭。蹭的话,自然是有碰到或摸到玉嫂的两颗nǎi子。不过因为那是好多年前的事,刘旭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。

    正因为不记得,刘旭还会很想再尝试一下。

    可惜的是,因为他已经长大成人,玉嫂对他有了芥蒂,没办法再像以前那样跟他亲亲密密的。

    从抽屉拿出红花油后,玉嫂爬到了床上。

第一话 李晓出走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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