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剑道第一仙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2823章 纸包不住火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58小说]https://m.wubaxs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nbsp;   参天莲台上。

    夏?韵传音之后,就收起目光,正襟危坐。

    她本以为,这李牧尘会忍不住主动传音问询,心中已想好该如何拉近和李牧尘之间的距离。

    可谁曾想等了半天,也没有得到回应,她先忍不住扭头望去。

    却见那李牧尘眼眸闭合,似早已浑然忘我。

    “还真是和其他男人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夏?韵抿唇轻笑,也不再多说。

    凡事有度,适可而止。

    诱饵已抛出,鱼儿不上钩,那就耐心等一等。

    夏?韵可不希望自己被厌烦了。

    苏奕的确是故意为之。

    倒不是不想问一问具体情况,而是他很确信,夏?韵或许了解了一些事情,但绝对不可能知道这一场杀局的具体内幕。

    毕竟,夏?韵在永恒雷庭的地位再高,也终究只是逍遥境传人而已。

    事实上,从夏?韵口中得到这样的提醒,对苏奕而言,已经足够了。

    “担心自己已深陷局中,却不知杀劫会从何时而起?”

    咩咩姑娘忽地传音,“那你为何不直接掀桌子,大开杀戒?”

    苏奕道:“还不到时候,敌人在筹谋,需要时间,而我也需要时间尽早将九曜敕令掌控到手。”

    这就是苏奕不愿掀桌子的原因。

    相比危机四伏的处境,他更在意能否得到九曜敕令!

    “我之前已感应过,这九座参天莲台和悟道台类似,能帮助修道者进入顿悟中,而所参悟到的大道奥秘,则来自那座三千三百尺高的万星碑。”

    咩咩姑娘道,“此碑的确很特殊,极不简单,其中蕴藏的大道法则近乎无穷,全都和星辰大道有关。”

    “哪怕九曜敕令藏于其中,可要从其中找到‘九曜敕令’,怕是和大海捞针没区别。”

    苏奕笑着回应,“这才正常,若是那般容易找到,古今岁月中,怎可能从没有人能做到?”

    顿了顿,他说道:“试一试吧。”

    咩咩姑娘略一沉默,忽地道:“我身上道伤严重,又被你口中的勾陈老君封禁为羊,一旦你遭受致命的杀劫,我能做的并不多。”

    苏奕一怔,笑道,“做多做少,都是情谊,至于死这次最坏的结果,无非是无法得到吕红袍的认可而已,还远不止于彻底栽在这。”

    咩咩姑娘不再多说,“那就先试一试这万星碑!”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苏奕斩断杂念,心境一瞬就陷入顿悟中。

    几乎同时,藏匿在黑色令牌中的咩咩姑娘也悄然间分出一缕神识,进行反应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万星碑前,变得平静起来。

    没人去惊扰苏奕。

    终于傅灵芸那边,的确有很多人蠢蠢欲动,跃跃欲试。

    可一想到得罪苏奕的后果,最终也没人有胆去尝试。

    远远地,莫兰河内心欣慰不已。

    诚然,这一次李牧尘和傅灵芸得罪了不知多少上五洲的强者。

    可莫兰河不在乎。

    最坏结果,无非是死在这里而已,而他早在前来时,就已做好有来无回的准备!

    九曜古城城门处。

    云桥君、温秀然、柳天辰等人才刚进入城门不久,就察觉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敌意!

    一路上,不知多少人看向他们的目光充满了玩味和冷意。

    他们都一头雾水。

    作为文洲修道者,他们早在进城前,就已调整好心态,打算在城中低调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可不曾想,哪怕他们什么也没做,这一路上就像羊入狼群般,让人?得慌。

    最终,云桥君亲自出面,主动跟一位修道者问询城中的情况,这才明白过来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一切都因为李牧尘!

    他进入城中后,先后镇压薛闯、击败荀久安,和董六甲对决!

    最终,李牧尘仅凭一己之力,就占下两个参天莲台,彻底轰动九曜古城。

    得知这些,云桥君、温秀然、柳天辰和他们各自的护道者都不禁震撼。

    “李道友他竟然如此凶猛……”

    柳天辰神色恍惚。

    “董六甲那等逆天存在,竟说和李牧尘英雄惜英雄?”

    温秀然怔怔,就像听到一个荒诞离奇的传奇故事。

    “在过往岁月中,咱们文洲可从没有一个人能占据参天莲台,更别说像李牧尘这般了。”

    云桥君感叹。

    柳天辰道,“曾与之同行,与有荣焉!”

    忽地,一道冷笑声响起:

    “哟,还与有荣焉,这么说你们和那李牧尘很熟?”

    远处,一群上五洲的修道者出现。

    一个个神色不善。

    为首的一个羽衣男子更是毫不掩饰自己的敌意。

    云桥君等人一眼认出,这些是七煞天庭的人!

    “谈不上熟,仅仅只是一起同行过。”

第2823章 纸包不住火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