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逍遥梦路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一千零二十八章 单杀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58小说]https://m.wubaxs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!

    “嘿嘿……想不到出来一次,竟然有着如此收获!”

    在少年们的战场之外,一对狭长而带着绿光的眼睛眨了眨,眸子里充满欢喜:“三尾灵狐、还有那些人族的角龙图腾、月兔……都很不错,大王要炼‘万兽幡’,带回去就是最好的材料!”

    它一念至此,立即动手,一蓬黑绿色的雾气就猛地向战圈袭击过去。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方元眼角余光扫到,立即转身就跑。

    “大胆!”

    惊雷般的声音炸响!

    雷兽咆哮,电光狂舞,将雾气破开。

    看到这一波少年即将全灭,蛮雷与蛮箭再也忍耐不住,出手相救:“哪里来的妖物,敢向我们飞蛮部下手?”

    “桀桀……”

    在雾气当中,慢慢浮现出一个人影。

    虽然身体大半是人形,却顶着一只黄鼠狼的脑袋,很是吓人:“我是彭泽大王的麾下,我家大王要炼万兽幡,看你这些族人不错,快快献上几个,我就不计较你之前的冒犯了!”

    “不可能!”

    蛮雷与蛮箭都是脸如寒冰。

    “彭泽大王?”

    方元跑出一大段,这才回头,听到对话:“彭泽中的那头大妖?”

    十万大山中,不仅有着蛮人部落,更有着各种各样的险地,以及妖物!

    而彭泽,就是一方巨大的沼泽湖,传闻其中有着一位‘彭泽大妖’,最喜欢生吃小孩心,总被那些蛮人父母拿来吓唬孩子。

    并且,在彭泽大妖手下,还有不少小妖,综合起来,绝对算是十万大山中的一流势力,足以与最大的部落比肩。

    “我们受‘北辰部’庇护,今年的供奉也早就交过了,你想挑起两方的纷争么?”

    蛮箭大喊。

    “我哪管那么多……”

    黄鼠狼精咆哮一声,飞快向冥扑去。

    他这种已经化成一半人形的妖怪,在精怪中实力也算不错,相当于蛮族的法相境界。

    “该死!”

    蛮雷手持战刀,身上战纹密布,飞扑上前:“泼风刀!”

    咻!

    刀光一闪,天空中的雷兽更是狰狞咆哮,一道雷电落在刀身之上:“杀!”

    这精怪嘶吼一声,现出本体,乃是一头黄牛般大小的巨型黄鼠狼,猛地探出利爪。

    当!

    刀爪相交,两个人都是后退几步。

    “你竟敢……”

    黄鼠狼精看着自己爪子上细小的伤口,顿时勃然大怒。

    噗!

    但就在这时,一支利箭瞬息而至,没入?面前的土地。

    “速速退去,否则我们联手,必然将你击杀在此!”

    蛮箭握着一张骨质长弓,大声威胁。

    “好!很好!我记住你们了!”

    黄鼠狼精很聪明,知道再继续下去,它还真的有可能被这两个人类干掉,顿时化为一道墨绿色烟雾,消失在丛林中。

    “呼……好险!”

    蛮箭放下手里的弓箭,笑着看向蛮雷:“要不是这次有教头你,我们恐怕要损失惨重了!”

    如果不是这次有一个三品图腾现身,蛮雷也不会出来当保姆。

    没有他正面抵挡,蛮箭根本不是那头黄鼠狼的对手。

    “好了,你们过来!”

    蛮雷发出号召。

    “教头!”

    冥、月、方元等少年走了回来。

    “刚才那一头妖怪虽然走了,但保不准还会再回来,这里十分危险,冥、有芥、其、方元,你们已经完成试练,可以跟我一起回部落。”

    蛮雷环视一圈:“至于其他人,继续完成试练,不到中期,不准回去!”

    “教头,那只三尾灵狐!”

    冥有些贼心不死。

    “哼,你不是说拳头大就是道理么?你输给方元,三尾灵狐就是方元的!”蛮雷冷哼一声,心里却在想着,此时给一点挫折,或许能磨一磨傲气,对于冥的成长大有好处。

    “呃……那头三尾灵狐,早就跑掉了!”

    方元来到陷阱上面,无奈地耸了耸肩膀:“蛮雷教头,我想再留下来一段时间!”

    “哦?为什么?”

    蛮雷眼睛微微一眯。

    “我答应过月,要帮她晋升中期的。”

    方元笑着道。

    实际上,还是舍不得这头异兽。

    最危险的地方,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,哪怕是那头黄鼠狼精,恐怕也想不到,他还会留在原地吧?

    再说,对方的目标明显是冥这种天才,跟他一个普通图腾可没有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“随你便好了!”

    蛮雷点点头,带着冥他们三个,飞快消失在丛林中。

    在他眼中,方元不过一个九品图腾,也就武技修炼好点而已,不算太有价值。

    如果能帮助到月的话,那就更好了。

    “你们散开,去继续狩猎吧!”

第一千零二十八章 单杀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