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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0【以孝之名,禁止缠足】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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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对。”赵瀚点头。
旁边的女官和宫女,纷纷埋头窃笑,负责起居注的丁世经连忙看书。
赵瀚让宫女搬张凳子来,李香君坐下除鞋脱袜。
赵瀚伸手捏住她的脚踝,抬起小脚仔细查看。大脚趾是完全正常的,其余四个脚趾,显得略小,并有些内扣的样子。整体来说,不算畸形,甚至还稍微有些异样美感。
赵瀚问道:“如今的缠足,有那种伤及筋骨的吗?”
李香君已经羞得满脸通红,胸口也紧张起复,回答说:“确实听人说过,有些人家为了三寸金莲,让幼小女童变本加厉缠足,严重者会扭伤骨头,甚至是脱臼以后任其畸形生长。”
“这种情况多吗?”赵瀚问道。
李香君摇头:“似乎不多。”
赵瀚拿起那份奏疏,叹息道:“如今却是越来越多了。”
这份奏疏,是浙江进士毛蕃写的,痛斥裹足越来越流行,而且还越来越畸形的现象,请求皇帝下令全国禁止女子缠足。
缠足风气的形成和蔓延,跟程朱理学无关,跟满清统治也无关。
朱熹没有谈论过裹脚的事情,但他的再传弟子车若水,却痛斥女子裹脚现象,并且说裹足源自汉唐纯属扯淡。
满清入关之后,也多次禁止缠足。结果越禁越普遍,最后只能不了了之,到了晚清,连满族女子都开始学着缠足。
可以通过西方传教士的视角,来看待缠足这个现象。
明末的利玛窦,对缠足不感到惊讶。或许是明末的缠足,还不那么畸形,尚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。
而到了乾隆年间,英国使臣马嘎尔尼访华时,这个英国人就显得很震惊了。他经过调查询问,得知缠足是上流妇女的风尚,下层女子为了方便干活,缠足的非常少,且南北各省都差不多。但是,距离北京越近,普通女子缠足的就越多,已经成了一种追求身份和时尚的行为。
从马嘎尔尼的记录,可以推测两点:第一,缠足在乾隆年间,还没彻底传到中下阶层;第二,至少从乾隆年间开始,缠足就已经在朝中下层女子蔓延,并且是该家庭步入上流阶层的象征。
距离马嘎尔尼访华仅几十年,清末的缠足现象已遍地都是,就连乡下地主家的女儿也是小脚。
也就是说,只用了几十年间,缠足便完成从上到下的普及。也别扯什么缠足是反清,刚开始或许有这种因素,但缠足的大发展是在清朝中晚期,这绝对跟什么反清扯不上关系。
赵瀚认真把这封奏疏看完,发现没有写明白具体情况,于是让人把毛蕃叫来觐见。
“臣毛蕃,拜见陛下!”毛蕃拱手作揖,非常兴奋,想不到自己竟因请求禁止缠足而获得召见。
赵瀚问道:“你是浙江人?”
毛蕃回答说:“回禀陛下,臣是嘉兴府嘉善县人,毕业于杭州大学,今科名次是三甲第十六名。”
赵瀚顿时露出微笑,他喜欢新式教育培养出的读书人:“嘉善缠足的女子很多?”
毛蕃仔细回答说:“嘉善县位于嘉兴府到松江府之间,县城坐落于运河边上。上海开海建港之后,无数的浙北货物,都要经过嘉善运到上海,因此商业愈发繁荣。因商而富的百姓也多,那些乍富之家,便学士绅给女儿缠足,把这当成上流家教来遵守。”
好嘛,钱多了闹的。
毛蕃继续说道:“也不知从哪传来的,缠足越缠越紧。这些暴富的商贾,极为好面子,认为把女儿缠得越小就越正宗,便纷纷学习新式缠足法。甚至,县城里还出现缠婆,富户重金聘来给女儿缠足。臣曾亲眼见到,一个同学的幼妹,被缠得脚骨完全错位,双脚竟然红肿流脓,其父反而以此来炫耀其家教森严、门第风雅。”
“殊为可恶!”赵瀚怒道。
毛蕃说道:“缠足自是雅事,金莲小脚人人爱之。可缠到伤筋动骨,何止大煞风景,简直令人憎恶!”
明代的主流缠足方式,分为南北两派。
北方缠足,连脚趾都不需要弯,只是缠得更加纤细就行了。南方缠足,需要把四个脚趾往内掰扣,略显畸形,但依旧不会损伤身体。
伤筋动骨的缠法,就是从明末开始的,并在清朝中期大范围传播。
赵瀚问道:“你觉得该以什么理由,禁止女子缠足?”
毛蕃说道:“有伤天和。”
赵瀚摇头:“你没读过孝经吗?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香君!”
“臣在。”李香君上前。
赵瀚说道:“拟诏。缠足至毁伤身体的女子,一律视为不孝女,不可读书,不可做官,不可嫁官!其夫,不可获得专营许可执照,一经发现立即收回!”
赵瀚喜欢用魔法打败魔法,程朱理学他用得很顺手,儒家经典他也用得很顺手。
孝经都那么说了,缠足的当然是不孝女,即便父母允许也一样。
如今缠足还局限在有钱人家,一旦不准缠足女读书、做官、嫁官,甚至不准嫁给有专营权的商人,你看那些混蛋父亲还敢不敢给女儿缠足!
而且,打上不孝女的标签,她们嫁人也很难嫁出去。
至于已经缠足导致伤残的女子,很抱歉,只能牺牲她们了,好在此时还为数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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