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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个单章,来龙去脉。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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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因为有读者老说本书主角道德差,他说这个,我没说什么。

    但他喋喋不休,每一段发一个评论,反复喷,还拿朱元章举例,说他道德好。

    我忍不住了,破防了,我就问一句:你了解朱元章吗?了解他的部队吗?

    就封建王朝来说,屠城是最大的恶,能让你千夫所指。与之相比,玩女人简直不值一提了。

    读者总盯着女人说事,我想了想,大概还是看客心态。

    如果你代入当时的百姓,就知道屠城可怕还是主角玩女人可怕了,也就知道古代人们极其不能容忍屠城这种事,但上层人物玩女人却没人指责多少的原因了。

    下面主要采用明朝史料,因为我怕引用清朝的史料被人喷不足信。

    (一)义军草创时期

    元朝末年,红巾起义,天下大乱。

    社会秩序的崩溃,造成了农业生产的极大破坏。各路兵马杀来杀去,粮食肯定是严重不足的,那么就要想办法补充。而在没有一个稳定后勤基地的情况下,想要粮食,就得抢。但在整体严重不足的情况下,很多时候抢不到,怎么办呢?

    吃人。

    小明王的淮右义军吃不吃人?当然吃。

    《元史》中记载吃人的事情很多,各路义军跑不掉。记住,《元史》是明朝修的。

    另外,生活在元末的普通人也会记录。

    元末叶子奇《草木子》——

    “汝宁盗韩山童男陷汴梁。僭称帝。改韩为姓。国号宋。改元龙凤。分兵攻掠。其下有刘太保(刘福通)者。每陷一城。以人为粮食。人既尽。复陷一处。故其所过。赤地千里。大抵山东河北山西两淮悉为残破。”

    元末吴志淳《儿牧牛诗》——

    “牛不耕田禀无粟,淮上三年食人肉。”

    朱元章亲兵俞本《皇明纪事录》——

    “安丰被张氏围,城中饥甚,人相杀食。有尸埋于地而腐者,亦掘而食之,或以井底泥为丸,用人油炸而食之。”

    综合《元史》及这几条私人记录,元末淮右义军大规模吃人肉基本没有疑问,这也是符合当时社会实情的,粮食不足。农民起义军就这样,就像黄巢一样,基本都吃。

    那么淮右义军中的朱元章部吃了没有?

    《明本纪》——

    “明日,陈兵果至,其来甚锐,直造城下。守者摇旗鼓噪,伏兵见之,缘山而出,循江而下,绝其归路,一战俘斩万余众,生擒三千人。常遇春不欲以闻,曰:“此皆劲敌也,既俘不杀,将贻后患。若以闻,上必不尽诛。”

    达不听,遂以闻。上谓使者曰:“急回军中喻诸将,彼先开隙,今初与战,三千精锐,未可尽废,宜释之,使为后用。”遇春初闻遣使赴京,密令军中以三千人皆杀食之,黎明,止存三百人。”

    这里记录的是常遇春部吃人。

    当然你可以说是孤证,我也不否认。但以当时的大环境,粮食筹措那么困难,吃人是难免的,朱元章部不会特殊于淮右义军其他部分。

    (二)正规化时期

    朱元章有了地盘了,粮食相对没那么紧缺了,自然不至于还像之前那样吃人。

    但这时候有其他严重的问题,就是军纪。

    义军是什么成色?裹挟民众,基本什么人都要。朱元章部也有不少土匪、山贼之流,这些人习气很差的,而朱元章早期要没什么钱,发军饷估计都够呛,那么怎么激励士气呢?

    其实历史已经给了我们答桉,以财货、子女为诱惑,抢劫。历朝历代都有,义军当然也不能免俗。

    《明太祖实录》(注意,这是明朝的官方史书之一)——

    初,诸将破城,暴横多杀人,城中人民夫妇不相保。上偶出见一小儿立门外,问曰:“尔何为?”儿曰:“候我父。”曰:“尔父安在?”曰:“在官养马。”问其母曰:“亦在官门下,与父不敢相顾,但以兄妹相呼,我不敢入,故窃候之。”上为之恻然,即召诸将谓曰:“比诸军自除来,多虏人妻女,使民夫妇离散,军无纪律,何以安众?凡军中所得妇女,当悉还之。”明日,聚城中男子及所掠妇女于州治前,至则令妇女居内,男子列门外两旁。纵妇女相继出,令之曰:“果夫妇,相认而去,非夫妇,无妄识。”于是夫妇皆相携而往,室家得完,人民大悦。

    这里讲的是朱元章的部队做了几件事:

    (1)破城后,“暴横多杀人”。

    (2)“人民夫妇不相保”,老婆被明军抢走。

    (3)这是经常做的事情,“自除来,多虏人妻女,使民夫妇离散,军无纪律”。

    《明太祖实录》这段引用的是《明本纪》,原文是——

    初,城中杀伐甚众,存者少。纵有存者,夫妇不相认。一日,暇,上马台前一小儿,但能言语,不知人情,上谓小儿曰:“汝父安在?”曰:“与官人喂马。”“汝母安在?”曰:“官人处,有与父娣妹相呼。”上知不可。明日,会诸人,喻曰:“兵自除阳来,人皆只身,并无妻小。今城破,凡有所得妇人女子,惟无夫未嫁者许之,有夫妇人不许擅配。”期明日,阖城妇女男子尽行会衙门前。明日,依期而至。上令妇人入衙,以男子列门外街两傍,令妇人相继而出,下令曰:“果真夫妇,即便识从,非夫无妄为。”令既,妇女出,完聚者半之。

    两者的差别在哪里?

    《明太祖实录》里写的是,朱元章下令将所有抢来的女人放走。

    《明本纪》写的是,朱元章下令有丈夫的女人放走,没结婚的继续留在军营内。

    另外一件事。

    《明本纪》——

    时诸军饥馁久矣,一视粮食孳畜,尽意欲取,意在盈舟而归。上视军意不过图财而已,此去再欲复渡,恐事难为,不能掳有江东。因是以刃断群舟之缆,推入急流,须臾船漾漾而东下,诸军恐之。有告上曰:“如此若何?”上谓诸军曰:“前有州曰太平,子女玉帛,无所不有。若破此一州,从其所取,然后方放汝归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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