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灵武帝尊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2826章 古帝法身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58小说]https://m.wubaxs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“是吗!!”

    “想要杀我的人,也都死了!!”

    辰天和应天总府争锋相对。

    不过这老者,的确是活了无数岁月的老怪物。

    惊人的气息释放出来。

    竟然连辰天都逼退了出去。

    众人的目光也变得沉重起来。

    “小师弟,小心。”

    渊寂寒早看出来老者修为不凡。

    之前他没出手,渊寂寒自然不会主动去挑衅,但他们每个人都对这个老者相当的忌惮。

    辰天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若是本尊的话,的确有些麻烦,但一念法身我到没有放在眼里。”辰天已经不是命魂大陆的辰天了,更不是回来时的辰天。

    辰天看向老者说道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!”

    “一念法身,你不惧?”

    “小家伙,你知道老夫是什么境界吗,知道老夫何等修为吗!!”

    “古帝法身而已,真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?”辰天冷笑。

    应天总府的笑容突然凝固在了虚空。

    “有意思,有意思,你一个人小小的神王境,知道的还不少!!”

    “不过我很好奇,你一个天谴之人,何来如此强大力量,恐怕你的身上有不少秘密,甚至有无数奇遇吧,否则,你怎么可能突破神武境。”天谴之人,天道不容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突破圣武境后,再无可能更上一层。

    但偏偏,这个人愣是修炼到了神王境。

    若是让这样的人突破成帝的话,简直是天下大乱。

    “老爷子,他真的是天谴之人!!”

    童战的心神狠狠的颤抖着,特别是总府大人所说的天谴之人,让童战更是感觉到灵魂在颤动。

    “老夫不会看错的。”总府毕竟也是一个传奇人物,也对大陆多少有些了解,他多年闭关,除了修行以外,自然也见过许多秘闻。

    天谴之人有过记载。

    描述的正是和辰天相同的类型。

    一身力量强大无比,但不被天道认可,他们始终无法凝聚天道之力。

    但偏偏,他们又能掌控天道之外的法则力量!!

    “是你!!”

    童战目光狰狞的看向辰天。

    天谴之人!!

    整个灵武大陆怕只有一个。

    那个人就是十五年前大比上下落不明生死不知的辰天!!

    辰天是魔门之主!!

    童战心神颤动。

    但却觉得不是不可能,当年此子突破神武境,斩杀帝境强者。

    连皇族都不惧。

    一身力量着实可怕,童战想到这里,越是心惊胆颤。

    难道真的是他?

    辰天没想到,身份这么快就识破了。

    当然,他也可以不承认。

    但已经没关系了。

    他接下来要用全力战斗,生死之力,以及自己曾经用过的力量,都会暴露自己的身份。

    “怎么,你听说过?”总府看向童战。

    “何止听说过,十五年前,晚辈拼死也想将他斩杀,只是出现了意外,他下落不明,没想到他现如今竟然成为了魔门之主。”童战连忙回应总府。

    随后又将目光看向了魔门之主所在的方向:“我说的对吗,我的好外孙。”

    “外孙?”

    “怎么回事!!”

    全场人群纷纷大惊。

    “童老爷子的外孙?”

    “难道是他!!”

    “九州大比第一,杀童心,斩帝苍穹,与天下人为敌的辰天!!!”

    “灵武双修,绝世奇才!!”

    “但却是天谴之子!!”

    “难怪,难怪他神王境却能屠真神!!”

    “真的是他吗!!”

    卓一航和卓非凡神情震颤,辰天在他们的心里已经死去了十几年了。

    难道眼前的这个人,真的是他?

    无数的目光集中在了辰天的身上。

    他的身份曝光,引发了轩然大波。

    辰天取下了人皮面具。

    回归了原本的样子。

    辰天岁月蹉跎。

    连他自己都记不得有多久没有使用自己的本来面貌了。

    曾经他踏入九州时,就发誓用自己的面目名动天下。

    却没想到,终究还是用了其他身份来度过自己的危机,但是现在不用了。

    他要宣告天下人,他辰天回来了。

    “果然是你这个逆子!!”

    童战变得疯狂起来,辰天,宛若他的噩梦一样,哪怕他消失了十五年,但依旧在童战的心里仿佛心魔缠绕一样,从未忘记过。

    “看样子,你们都知道这小子的存在。”

    “童战,怎么回事?”总府问道。

    “大人,此子乃是馨月的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童馨月?”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,可惜,可惜!!!”

    “此子之天赋,绝世啊!!”

第2826章 古帝法身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