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我有万般神通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197章 一念万千,众生无相!(5k,求月票)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58小说]https://m.wubaxs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通天道主给严哲讲道三天,虽然只有三天,但东西是真的很多,不愧是撑起一方大道的道主,其中内容,太多了。

    记住了,但领悟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
    正好现在自己清闲了,可以专心搞这件事。

    而在前段时间自己新获得的三个神通之中,恰好有一个可以用来感悟剑道。

    【一念万千】:将自己的意念分化为一千或者更多分,附着在其它的灵魂体上,获得该灵魂体的一切感悟思想。

    刚得到这个神通的时候,严哲就意识到了它对感悟修炼是非常有帮助的。

    这意味着,如果可以把意念分化到一万个人身上,就可以同时获得一万个人的修炼感悟,那么这个人无疑会是一个掌握知识很广博的人。

    用来偷学各派功法,应该很合适。

    但这东西对修为高的人,很容易感知到,甚至将其像是一块多余的脂肪一样割掉。

    所以,最好的切入点,应该是主动现身,然后引导他们去学习什么东西,然后获得他们感悟到的东西。

    修为低的人,掌握的东西可能只是很少的一部分,但积累起来,如果是一万份或者百万份,那么就是对一条大道各种方面的补充,只要数字足够大,那么一定可以补全大道。

    这个数字,诬陷趋近于单位一。

    一就是大道!

    严哲首先在自己的思维创建了一个系统性的处理器,防止纷杂的东西太多导致脑子出现问题,他可是打算先搞一个一百万份试一试效果的。

    天海星。

    这是元始界之内,天庭管辖之下,一颗平平无奇的星辰,和其他的星辰一样,都只是凡人发展的地方而已。

    他们需要成仙后经过飞升,才可以到达真正的元始界,也就是那个充满仙灵之气的地方。

    不过,两个世界既然可以通过战舰飞行往来,甚至仙人都可以横渡这片虚空,自然会有一条灰色产业链出现。

    偷渡!

    这个偷渡的方式,就是由仙人用小世界类法宝将人带到另一个星辰上。

    天海星某海域一个小岛上,真仙‘木仓坐在宫殿之中,享受着两个少女修士的按摩。

    一个中年人走进来笑道:

    “大人,您来了?这一批的人一共一千两百二十四个,所有的报酬都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木仓点头道:

    “嗯,好!对了,这里有一个从仙界回来的小子,你给他送到陆地上就可以。”

    那中年人闻言一阵诧异,大家都挤破脑袋想要进入仙界修行,怎么还有往天海界跑的,这不是纯纯的脑子有病吗?

    但他可不敢问,只管答应下来。

    木仓出了门,先把一千多人收起来,然后把一个少年扔了出来,这少年,还昏迷着。

    这种小世界不能有仙人留存,木仓现在是压制着自己的气息,遮掩了身份,也不敢多停留,带着人就离开了。

    另一边,中年人按照木仓所说的那样,把少年带到了大陆上,扔在海边,就不管了。

    仙人怎么吩咐,他们就怎么做,这就是他们长久做仙人生意的原则。

    少年逐渐醒来,睁开眼看着四周。

    脑海中回忆起昏倒之前父母的的最后一段嘱托。

    “长青,云乘仙宗是我们惹不起的,为今之计,只有送你远离这个世界,方才可以摆脱这个因果,你不要想着回来报仇,一定要变得足够强大。”

    路长青站起身,看向四周,这里,应该就是父母所说的下界星域。

    为了防止因果纠缠,父母也不知道他会被投放到哪个星辰上,只是交了一笔丰厚的报酬,随便安排一个地方,让他安身立命。

    “我一定会变得足够强大的!退婚之耻,我必偿还!”

    这时候,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。

    ‘迷茫的少年哟!你想要获得强大的实力吗?你想要成为飞天遁地的仙人吗?

    路长青猛地一个激灵,四周掌握打量。

    “谁,是谁在说话?”

    ‘是我!我是剑灵,可以让你在剑道成仙的剑灵五六七。我在你的意识里,仙人也感知不到的,你不用找了。

    路长青闻言更是迷茫,但他随后就想到了刚才的那些话。

    “你说,你可以帮助我成为仙人?”

    那个声音又出现了。

    ‘当然,我有着最强的剑道传承,你一定可以成仙,仙人而已,一剑可以斩之。

    路长青转眼又疑惑地问道: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帮我?”

    那个剑灵并没有隐瞒什么,而是说道:

    “你听到我的名字没有,我的名字里有一个数字,代表着我的编号,不止是你一个人被选中,这件事,是随机的,很多人都有了这一次机会。

    你愿不愿意抓住这次机会?”

    “我愿意!请五六七前辈教我!”

第197章 一念万千,众生无相!(5k,求月票)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