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凡人修仙传仙界篇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六百一十一章 真实身份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58小说]https://m.wubaxs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“贵地可有丹房,借我一用。”韩立也不再二话,问道。

    “左边配殿即是。”魁梧老者抬手一指,说道。

    韩立对此早有准备,二话不说,转身走入了那边殿室,随手将殿门关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时,一道人影从后殿缓缓走了出来,大马金刀地坐在了中间的大椅上,瞥了一眼那间配殿,说道:“嘿,还挺谨慎的,连隔绝禁制都布置上了……呵,品阶还不低……”

    “副山主,此人真能炼制太乙级别丹药?”高冠老者侧过身身子,向主位之人问道。

    “这我哪知道?碰碰运气罢了……等等看结果再说。”那人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转眼间,过去了五个多月,这座隐秘大殿一直紧闭着的配殿大门,终于打开了。

    在经过了一次失败之后,韩立用仅剩的最后一份灵材,终于炼制出了三枚“玉清丹”。

    “此丹灵气饱满,品质绝佳,在我过往见过的玉清丹中,不出前三之列。”高冠老者手掌捧着一枚新鲜出炉的丹药,称赞说道。

    “不错,不错!道友,你的炼丹造诣炉火纯青,的确有资格担任我们的鉴丹师一职。”那名面如重枣,体格魁梧的老者则要淡定许多,脸上展露笑颜,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那也该请你们的主事之人景阳道友,出来相见了吧。”韩立从高冠老者手上拿回那枚玉清丹,突然话锋一转,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听闻此言,那两名绯衣老者面色皆是一僵,相互对视了一眼,一时之间,谁都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“哈哈……不愧是厉道友,一下子就猜中了我的身份。”这时,一阵朗笑声从后殿传来,景阳上人随之缓步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此时的他,身上同样穿着一件绯红色长袍,样式与那两人一模一样,只是胸前绣着的火焰图案为金黄之色罢了。

    “这个有什么难猜的……那日我初到此地,他们连我身份也不询问,就直接让我炼丹尝试,显然是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。而知晓我会来此处的,在下思来想去,似乎也就只有景阳道友一人了。况且,道友你还生怕我猜不出你是主事之人一样,非要将那大殿主位空出一个来?”韩立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哈哈,厉道友,今后还是要学会,看破不说破才好……”景阳上人看了一眼空着的宽大座椅,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说罢,他挥了一挥衣袖,高冠老者两人立即告退了一声,转入后殿自顾自的离去了。

    “咳,咳,我说厉道友,其实我本来也想直接跟你说的,但拍卖会一事是由黑山仙宫和我们百造山分支联合举办,还是有些不得不遵守的规矩的,我对你的炼丹技艺心中有数,实际上,是让你来走个过场而已。”景阳上人轻咳了几声,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承蒙阁下抬爱,希望景阳道友也莫要瞒我,你身份究竟为何?”韩立眉头微蹙起来,问道。

    景阳上人闻言,叹了一口气,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从衣袍下方掏出一个酒葫芦来,给自己灌了一口酒。

    “我便是百造山那七十二名副山主之一,负责掌管黑土仙域的分支山门。”美酒入喉,他才继续说道。

    “黑土仙域?为何不是黑山仙域?”韩立有些疑惑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黑土仙域、黑山仙域、伏泽仙域以及元竞仙域,彼此之间距离较近,且如今没有了蛮荒界域阻隔,故被统称为‘四盟仙区’。我们百造山这一支分支山门设在黑土仙域,覆盖地却是整个四盟仙区,否则也不至于让我一名堂堂副山主坐镇此处了。”景阳上人也没隐瞒什么,直接说道。

    “既是如此,你又为何要隐藏身份在野鹤谷中?”韩立眉头不展,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的性子和热火老鬼差不多,都是受不了这些琐事烦扰,之前听闻黑山仙域有这么一处妙地所在,就慕名远游而来了。之后在半路结识了虞子期,引为至交,就一起赶赴闲云山,留在了野鹤谷里。”景阳上人解释道。

    眼见韩立一副犹有怀疑的样子,景阳上人忍不住笑骂道:

    “你这家伙别不识好人心,本来这次聚琨城的拍卖大会不用我亲自操办,我也压根儿不想插手,还不是为了给你搜集‘花心石’的消息,才又搀和了进来……现在还要被你平白怀疑,你说我冤不冤呐?”

    “当真只是如此?”韩立神色一松,轻笑着问道。

    “嘿嘿,其实也不尽是如此……这玉昆楼拍卖会我是每次都会来的,只是以前都是以个人身份前来竞拍的,这次倒是例外的插手了拍卖事务。”景阳上人尴尬一笑,揶揄说道。

    “不论如何,这件事还是要谢过道友了。你一直想要火涎酒和红桑酒的酿造之法,等过一阵我整理好,就和自己一些酿酒心得一起给你。至于野鹤谷里,你也放心,厉某不是多嘴之人,绝不会多说半句话的。”韩立冲其略一拱手,说道。

    景阳上人竖起大拇指,称赞道:“厉道友,仗义!来来来,我们喝一盅去!今日你我,不醉不归!”

第六百一十一章 真实身份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