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帝火丹王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一千四百一十三章揭穿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58小说]https://m.wubaxs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云飞煌和慕容清颜以及薛蛮十分理解秦翠湖的不解,心中冷笑,凭着宋兄的实力,你们但凡有点动作,怎么可能瞒得过宋兄,即便是程天浩,都同宋兄有着不小的差距呢,何况是你们。请大家搜索()看最全!的

    “啊呀呀,我知道了。”薛蛮突然道,沉思P刻继续道:“你们同舟会死不是想要对宋立哥哥动手……”

    “同舟会……”宋立以及慕容清颜和云飞煌都呢喃一声,显然是没有听说过所谓的同舟会,所以有些愕然。

    “你,你居然知道同舟会……”秦翠湖更加惊讶了。

    同舟会虽然囊括了诸多天才,但是行事一直极为的隐秘,而且但凡入会之人,都会盟血誓,不向任何人透露同舟会的事,这么多年,始终都没有被人发现,薛蛮更加的不可能知道。

    “切,你们以为做的很隐秘么?其实诸多家族的高层都知道程天浩与你们J个组织了一个所谓的同舟会,比如我的外婆,也就是你们秦家的主母就知道这件事,我就是无意间听到主母与秦大伯手下议论才知道什么同舟会的。”薛蛮狡黠的笑道,想了想又道:“秦大伯还有你们同舟会人员的名单呢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秦翠湖大惊。

    薛蛮口中的秦大伯其实就是秦家的家主,既然秦家知道这件事,那就证明十大世家都知道。她本来以为同舟会行事十分的隐秘,隐藏极深呢,殊不知十大世家早就知道他们弄了一个同舟会。心中暗自庆幸,幸好同舟会成立至今,并没有做出危害各大家族利益的事,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。

    薛蛮转过头继续向宋立诉说了一下她所知道的同舟会,秦翠湖等人越听越是心惊,因为薛蛮差不多对同舟会的情况十分的了解,也可证明,十大世家早已经将同舟会的情况了然于X。

    “天真。太天真,就凭你们也想左右各大世家的未来家主的归属?哈哈,同那些老家伙相比,你们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呢。”宋立听完薛蛮的介绍,不禁大笑道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秦翠湖面Se通红,也不知道如何反驳。

    “说吧,你们到底对我有什么目的?是不是因为我拒绝了程天浩的示好。程天浩想要除掉我?按照你们同舟会成立的目的来看,你们应该不能容忍一个不是同舟会成员的十星之才存在。”宋立轻笑道。觉得自己的猜测应该**不离十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会……”一下子就被揭穿,侯成有些把持不住,有些惊讶道。

    “看来我猜的没错了,真可怜啊……”宋立一看侯成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猜对了,不禁叹息一声。

    “可惜……”云飞煌附和道,不知道宋立何来可惜一说。

    “云兄啊,你忘记了么,他们的首领程天浩已经死了,他们还在这傻傻的为所谓的同舟会奔波。难道你不觉得他们很可怜么,他们这身修炼天赋很可惜么?”宋立笑道。

    “啊……哈哈,确实可怜……“云飞煌恍然大悟,不禁大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什么,程天浩死了?不可能…

    …”秦翠湖大惊失Se,觉得宋立实在欺骗她。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可能的,他确实已经死了。杀死他的不是别人,正是我。”宋立道。

    “你?哈哈,宋立小儿,你也太大言不惭了吧,就凭你……”侯成嗤笑道。

    “对,就凭我。”宋立目光又陡然变冷。旋即又道:“你现在不相信也没关系,等下你就会相信的。秦翠湖,你一路做记号,应该是给程天浩和其余的同舟会之人指路吧?这样很好……“

    刚刚宋立思虑了许久,最后决定潜入到地下来,其实他在考虑地下危险X的同时,其实也在考虑秦翠湖等人。后悔觉得如果秦翠湖等人真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,那地下是一个很好解决他们的地点,至少要比地上更加的隐秘,所以才会毫不分说,来到地下。

    ”不错,用不了多久,其余的会内兄弟就会给赶来,你宋立难逃一死。”秦翠湖果然是nv中翘楚,经过短暂的慌乱后,已经恢复如常。

    “那正好,我就来个围点打援。我都想让我宋立死么,既然如此,就别怪我宋立大开杀戒了……”言罢,宋立突然飞掠而起。

    气息诡异且强大无比的气息霎时凝聚,杀意漫天。

    渡劫期三层强者的气息轰然外放,附近的空气都变得混乱起来,空气中不同气息间的碰撞,发出了隆隆之声。

    漫天的杀意,和骤乱的气息,让秦翠湖等人心神俱震,压力陡增,在这样的压力之下,他们自保倒是没有什么大问题,但是还要出手战斗的话,着实有些为难。

    宋立实际修为是渡劫三层,真正实力堪比渡劫六层。渡劫期,每一层之间的差距皆如鸿沟,此时他气息外放,不再隐藏实力,着实让秦翠湖三人惊骇异常。

    四周空间骤乱,但是秦翠湖、侯成以及王天峰三人身T的周围安静如常,好像自成一处空间,暂时并没有受到宋立身上释放出来的杀气所影响,可即便如此,三人也是京剧异常。

第一千四百一十三章揭穿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