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长生不死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二十五章 契机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58小说]https://m.wubaxs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“杀我?”钟山眼中一寒。

    不远的司马三亮脸上顿时露出一股畏惧,刚才那一剑之威还历历在目。

    传闻这个??圣王不是使刀的吗?听说他那被天地晋级的仙器,也是一柄刀啊,刚才那剑意怎么回事?那么恐怖?

    这是仿造诛仙剑的气息?没错,就是仿诛仙剑的气息,司马三亮以前见过,或者说司马家有个高位强者,就是祭炼了仿诛仙四剑。

    就是那种气息,好像比司马家的那位的气息更加隆重一般。

    不可能,司马三亮马上摇摇头,在青丘,没人的仿诛仙能比得过那位了。

    一招定输赢。

    司马三亮的剑爆碎的一瞬间,司马三亮就知道败了,即便偷袭,也敌不过眼前的钟山,他不是被司马纵横封印的吗?为什么会没事?

    出去是死,和钟山拼了也是死。

    司马三亮眼中一横,手中一枚金丹顿时塞入口中。

    仙护体丹,是那位夫人赠送的。

    仙护体丹,是仙级别的丹药,吃了仙护体丹,能在一个时辰内使得肉身坚固的仿若仙器。更刺激全身潜能,使得实力增十倍。

    钟山对于来刺杀自己的人,根本没有好脸色,更是一试便知司马三亮的实力。

    走上前去,钟山一掌打向司马三亮的胸口。

    而就这一刻,司马三亮的‘仙护体丹’也陡然入腹了。强的药力刺激下,司马三亮的皮肤顿时变成金黄之色。

    “当!”一掌打在司马三亮的胸口,司马三亮倒退了五丈之距。

    但并没有被钟山一掌打死。

    “咦?”钟山微微惊讶。

    这一掌,就算不能打死司马三亮,也应该倒退百丈才对,因为司马三亮的修为,概才是地仙巅而已。

    虽然钟山没有使用开天掌,但也不至于收到这么弱的效果啊。

    刚才他吞的那枚丹药?

    钟山为了验证这个事实,身形一晃,转瞬消失在司马三亮面前,一掌狠狠的印在了司马三亮的后背之。

    司马三亮惊恐的发现,即便吞了金丹,也不是钟山的对手一般。

    “不可能,为什么会这样?”司马三亮惊恐道。

    司马三亮吃了仙护体丹,实力涨十倍,可,依旧奈何不了钟山?任他不断攻击?

    一掌印在司马三亮后背之上,司马三亮一个踉跄。可依旧没事。

    “这什么丹?”钟山带着一股愕然道。

    司马三亮怎么会搭理钟山?扭身取出一柄刀向着钟山斩来,可惜,刚才那柄剑都伤不了钟山,此刻怎么可能伤得了钟山?

    钟山再度在司马三亮身上不同部位打了几次,可惜,依旧无功而返。

    司马三亮的,当真固若金汤。无法撼动。

    小战一会后,钟山的耐心已经磨去了,一脚踹开司马三亮之际,右掌放着淡淡银光,丝丝白雾在右掌弥漫。钟山准备使用开天掌了。

    而就在这一瞬间,钟山手中一停,因为钟山感到又一个身影从远激射而来。

    速度太快,转瞬到了近前。

    “啪!”

    一声清脆的巴掌声,司马三亮悲剧的被一巴掌飞了出去。

    是九尾郡主?钟山一眼就认了出来,那么狐媚,在青丘也只有她一个。

    “打人要打脸,这样才过瘾,你不知道吗?”九尾郡主数落钟山道。

    “呃?”钟山有些懵了。

    “我刚才就看到了,你那一剑的确是厉害,可你为什么后来不用了?”九尾郡主问道。

    钟山眉头微皱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,因为他是司马三亮,他在你刚来青丘时,就狠狠的羞辱了你一番,后来还找人去害你,现在又亲自动手,你想出气,又不想他那么快死,所以你要狠狠的羞辱回来,不停的打他?”九尾郡主很自得道。

    听着这个理由,钟山一阵古怪,钟山可不是那么没品的人,要不是想看看那丹药的效果,早就一巴掌将司马三亮拍死了。

    不过,既然九尾郡主为自己找了个借口,好吧,就这个理由吧。

    钟山点点头。同时脑海一阵念闪。眼中微微一亮。

    钟山可不想一直被限制自由,可人质原本就没自由,因此钟山就想到一个办法,让自己于一个风浪尖上,既被无数人盯着,又能够获得足够自由。

    就是惹怒一群人,然后再拉拢一群人,让两个对立的人群相互斗殴之中,自己从容的做自己的事情。

    钟山所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闹青丘狱,司马三亮必定遭殃,同时能够迁怒司马纵横。继而,第二件事狠狠的羞辱了司马千军。

    这是与司马家敌对。

    原本与司马家就势成水火,钟山也就不再顾忌,得罪了一股力量,自然要拉拢一股力量,两股力量经常碰撞,自己才能在矛盾的平衡中,获得越来越的自由空间。

    眼前九尾郡主,明显就是要拉拢的对象,上次与司马千军的对弈,可见一斑。

第二十五章 契机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