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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74章食人魔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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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番部落中,纹身是勇士的象征,越是勇猛的勇士身上的纹身越多,这次是生番部落第一次做雇佣兵,五十人是所有部落之中精选出来最为勇猛之辈。
跟在通努斯身边的几人,都站不住。
“勇士们!血祭的时候到了!用这些人的头颅,祭奠我们的祖先!”
随着通努斯的一声高呼,几个生番勇士也跟着喊起来,快速向着打手们从过来。
只几个人,竟然跑出了千军万马般的气势,几个打手最先撑不住,怪叫一声,丢到手里兵器转身就跑,有他们带头,其他打手也不敢留在原地等死,纷纷四散奔逃。
“人,救命呀,快挡住他们呀!”
听到程军义的呼救,士卒们恨不得给他一个耳光,他们怕死,我们就不怕么?这么一群杀神,谁敢惹呀。
偏偏这个时候,厘簿楂高声喊道:“周人要在作乱了!给我上,把他们几个拿下!”
厘簿楂显然高估了手下士卒的勇气,他们平时遇到被惹急了要玩命的老百姓都会跑,更别说现在遇到一群食人魔了。
现在厘簿楂还让他们去跟食人魔玩命,只要脑子还够用的都知道该怎么办,直接作鸟兽散了。
看到一群人像没头苍蝇一般逃走,通努斯几人也停下了脚步,他们自诩为勇士,追杀逃兵的事情,他们不屑去做。
看着对面只剩下厘簿楂和程军义两人,通努斯冷笑道:“你们没跑,是勇士,和我打!”
通努斯的牙齿不怎么好还喜欢吃肉,咧开嘴巴一笑,厘簿楂就看到他牙缝里的肉丝,又看到他脖子上的人骨,直接忍不住吐了出来。
还在强撑的程军义听到动静也撑不下去了,跟着吐了出来。
对于他们的反应,叶天没有丝毫惊讶,就连西南那些凶悍的土人一听到生番的名字都两股战战,更别说自古就没多少勇气的真腊人了。
“通努斯,就不要难为他们两个了,他们要不是腿软跑不动,现在早就跑了。”
第1474章食人魔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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