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逍遥派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五百四十一章 萧三小姐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58小说]https://m.wubaxs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黄逍一行人回到‘使节府’的时候,一个留守的侍卫统领马上便过来恭声地说道:“殿下,黄大人,刚才卑职收到了两份请帖。”

    “请帖?”赵元侃有些疑惑地问道,“是谁的?”

    黄逍也是看向了这个侍卫统领,等着他的回答。

    “不知,对方只是说将这两份请帖交给殿下和黄大人,而且卑职看那人虽然是下人打扮,但是气势有些不凡,想必邀请殿下和黄大人的应该不是寻常人,因此,卑职这才收下了请帖,等待殿下和黄大人回来再做定夺。”侍卫统领说道。

    黄逍接过他手中的请帖之后,冲着赵元侃微微一笑道:“该不会是契丹的一些年轻高手想要找我比试?又或者是耶律蒙渡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的就不知道是什么了,这里可是谁也不认识。”赵元侃晃了晃自己手中的请帖笑道。

    “看下不久不知道了吗?”黄逍笑了笑,然后打开了自己的请帖。

    “恩?”黄逍眉头微微一皱,说道,“这位萧嫣小姐到底是何许人也?”

    “黄大人,看来是同一个人邀请咱们啊。姓萧的话,那多半是萧家之人了。”赵元侃说道。

    “殿下的意思是指萧太后的娘家萧家吗?”黄逍问道。

    契丹姓萧的也有不少,是大姓之一,只不过眼下姓萧的最有名的自然是萧太后的娘家‘萧家’了。

    因为萧太后的关系,萧家子弟不少人在朝中为官,当然也不能否认萧家确实是人才济济,所以说,萧家在契丹那是一个非常大的家族,也是很有影响力的一个家族。

    “如果老臣没有记错的话,这位萧嫣小姐应该是萧家家主萧继先的三女儿。”吴大人说道。

    于是吴大人将其中的关系和两人说了一遍。

    萧继先原本是萧太后的堂弟,当时萧太后的父亲萧思温膝下无子,便被过继为子。萧继先曾在对宋战争中多有胜仗,也是一位军事统帅。现任北枢密院北府宰相,位列北枢密使耶律斜轸之下。

    可以说他现在也是契丹朝中的重臣,再加上他是萧太后之弟,更是隆恩浩荡。萧家在他的管理下日渐兴盛。

    “倒是有些奇怪了,这位箫小姐怎么会请我们呢?”赵元侃有些不解地问道。

    如果就像黄逍刚才说的,是有契丹的年轻高手的挑战书那还是可以理解。可是竟然是出自一个女子之手,自己两人和她又不认识。

    “会不会这一次和亲的人选,是从萧家中选取呢?”黄逍问道。

    “不可能的。”吴大人摇了摇头道,“就算不是契丹皇帝的嫡亲姐妹,那么也是从皇家宗室的子女中选取,还没有从外戚中选取和亲人选的,这点不符合规矩。”

    “看来这件事只能到时候过去才能知道了。”赵元侃笑了笑道。

    “殿下打算赴会?”黄逍问道。

    “有何不可?”赵元侃问道。

    “殿下,可不能小看这位萧三小姐,据说这位三小姐在绘画上的造诣极高,就算是那些书画大家也是赞叹不已。而且,凡是出自她手中的画,一般人是无法观看的,轻则受伤,重者当场毙命。”吴大人说道,“所以说,这一次殿下还是不去为好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谣言吧?哪有看看画会死人的?”赵元侃不信道。

    “还真不是!”吴大人说道,“所以说,殿下,您过去的话或许有危险。”

    “吴大人,你多虑了,不就是一个女子嘛,她现在是堂堂正正地下请帖,不至于下杀手吧?再说了,黄大人也是一同前去,问题不大。黄大人,你说呢?”赵元侃说道。

    “这个?”黄逍心中倒也没有想到,这次对方的目的是什么。

    现在身在契丹,而且有不少人暗中盯着自己等人,一有机会他们肯定会动手的,所以说,赵元侃最安全的办法自然是待在这里。如果说外出,那么就是给了对方机会。

    可是这外出也有外出的优势,那就是能够打乱一下对方的布置。

    “别这个那个了,如果连这都不敢去,那岂不是让契丹人笑话?”赵元侃挥了挥手道:“吴大人,你明天一早准备一下,到时候我和黄大人一同前往萧府。”

    “是,殿下。”吴大人见赵元侃已经决定了,他也只好奉命行事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一次是在萧府,那么安全问题应该是没有问题,否则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的。

    “黄大人,那明天就拜托你了。”吴大人对黄逍说道。

    “吴大人请放心。”黄逍说道。

    回到自己的房间后,赵元侃过来和黄逍聊了一个时辰之后,便离开了,而黄逍则盘腿坐在了床上,开始练功。

    直到夜幕降临,黄逍被窗前一声轻微的‘咔嚓’惊醒。

    黄逍走到了窗前,才看到地上不知道多了一张纸条,打开之后,上面写着一个地址,这地址倒是没有什么奇怪的,不过黄逍的脸色还是微微一变,这是因为他看到了最后这个署名,只有一个‘幽’字。

第五百四十一章 萧三小姐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