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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二十四章 三日之约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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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搜索白马山的过程中,侠盗军总是利用一些隐蔽的小路突袭契丹奴兵,奴兵也一次又一次地被杀退下来。
到了正午时分宗翰下令清点,发现一个上午便损失了七八千的奴兵,而且部分都是自相践踏而死的。
天时地利人和金军一样都不占,宗翰痛定思痛,决定要做到知己知彼。
派斥候捉了不少的宋人百姓回来,宗翰很快便知道了白衣侠盗不是天赐军。
这里的山寨名叫布尔克寨,山贼的名字叫做侠盗军,是一伙很特别的山贼。他们从不抢穷苦百姓,山寨里若是没吃的了,侠盗军就会下山去抢官府或豪商户。更特别的是,侠盗军抢劫时从不胡乱杀人,如果有抵抗,他们就会杀掉抵抗的人,只要投降就不继续杀了。若是刚开始就无人抵抗,他们只会取走粮食和少部分的银钱,且能一人不杀。侮辱妇人的事更是没发生过,因此才会得了“布尔克侠盗”的名头。
既然名头里带了个“侠”字,宗翰觉得已经抓到侠盗军的软肋了。
完颜宗翰下令在白马山下立了块牌子,牌子上用宋字写着:“一日不战杀宋民一百,两日不战杀宋民一千,三日不战杀宋民一万,今日是第一日。”
立了牌子,宗翰便带着军离开了白马山,连斥候都不曾留下一人。
根本没用三天,白衣侠盗军第二天便列好了军阵,出现在金军的面前。
宗翰下令,让军卒放下手里的屠刀,并且放走了那些宋人百姓。
英雄惜英雄,此时的宗翰对侠盗军真的很佩服。一支纯粹的步卒,一伙穿白衣的山贼,为了与他们并无关联的百姓愿意拼死一战,愿意直面金的铁骑,这份胆量值得宗翰用最高的礼节去面对。
金军最高的礼节便是铁骑的冲锋,然后再痛痛快快地让敌人去死。能一刀杀死绝不砍两刀,绝不折磨与凌辱。
白衣侠盗军只有不到八千人,因为送给了田十一三千。一胖一瘦、一秃一长头发的两个和尚列在军阵之前,准备迎接金国铁骑的冲击。
看着远横躺竖卧的百姓尸道,毛海突然想起了田十一的一句话,“当战争降临,人就不再是人。拿刀的是豺狼,奔逃的是猪狗。”
“猪狗也会反咬回去。”脸上带了十一道刀疤,脖子上生了沉年水锈的毛海轻声说道。
花和尚鲁智深抡了一圈六十二斤的水磨镔铁禅杖说道:“师弟,今日就让这些金狗见识见识咱侠盗的厉害。”
毛海摇了摇头,小声对花和尚说道:“师兄,有机会就逃,留得有用之身再杀金人,总比白白死在这里强。”
鲁智深不禁愣了一下,没想到一向木讷的师弟,会说出这样的话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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